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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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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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导游感受社会的温暖——摘自近期《中国旅游报》
发布日期:2011/6/20 21:17:22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如今,导游员这一职业可以说是既被认可、又被忽略。所谓认可,是指人们外出旅游时,导游员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没有导游员的讲解,就有索然无味之感;没有导游员的全方位服务,游客就可能对游览的景点的文化内涵了解得不够深入;没有导游员的风趣幽默,游客在旅途中就会有枯燥之感。所谓忽略,是指导游员的劳动被忽略,甚至个别时候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其劳动和收入也不成正比。

    社会上一些人对导游员产生偏见,认为导游员就是走南闯北、免费旅游,一切向“钱”看,“拿回扣”就是导游员的代名词。当然,笔者也不否认确实有极个别导游员职业道德缺失、唯利是图,损害了这支队伍的形象。但这毕竟是少数。笔者所在的城市——泰安,大部分导游员还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他们为泰安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针对社会上人们对导游职业的不同看法,笔者想谈以下几点意见:首先,导游员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是任何人都能胜任的。在进入导游队伍前,导游要经过基础知识、导游实务和旅游政策法规的严格考试,还要通过模拟景点讲解和导游带团业务知识问答的面试,成绩优异者,才能取得导游职业资格。泰安每年导游资格考试的录取率也不过20%。为了提高导游员的综合素质,泰安市旅游局从2002年起每年都开展“精品导游员评选活动”,通过严格的初评、复评、半决赛、决赛等环节,最终评选出全市的精品导游员和优秀导游员。

    好导游大有人在。在景区,我们经常看到,在导游员的带领下,游客津津有味地听讲解,其他游客也跟着边走边听边看。讲者绘声绘色,听者深有感悟。像这样的导游难道不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吗?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尊重导游员这个职业,特别是旅行社。要根据导游员的工作量,按照导游员的等级及获得的荣誉称号确定其相应的薪酬标准。应鼓励优秀导游员享受较高的经济待遇。

    其次,要切实维护好导游员的合法权益。导游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是促进导游员队伍健康发展的有利保证。为更好地维护导游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泰安市旅游局做了大量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划分了导游员、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旅行社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员,要按月给予不低于泰安劳动(人事)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保底工资,并由旅行社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完善旅行社和导游员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合理的导游员薪酬制度,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起以导游员基本工资和带团补助为主体、佣金分红为补充的导游员薪酬制度,和以业务技能、职业贡献、从业年限为基础的导游职业激励和保障机制。并要求导游服务机构要与注册导游员签订规范的《注册导游员业务管理协议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注册导游员薪酬制度。同时,泰安市旅游局还设立了导游员安全基金,主要用于在带团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专、兼职导游员,一旦发生危及导游员人身安全事故,就会立即启动导游员安全基金,以慰问金的形式给予一次性的补贴或救助,以增强导游员的安全意识。

    导游工作很辛苦,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都要为游客提供一流的服务,在带团过程中,他们还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与灾难。由于极个别不称职导游的不良行为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他们还得面对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在这里,笔者真诚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爱护导游员,让导游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真正感受到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得到应有的尊重。